3)第54章 大明子民_大明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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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旁邵质,问道朱元璋:“那翁俊博的家人在家里绣个女红,邵侍郎的孩子在家里读个书,就被一道圣旨砍下了脑袋,冤与不冤!”

  好小子,在这等朕呢。

  朱元璋眯起眼睛:“不冤,他们是罪人家眷,贪官贪污得到的钱他们花了享受了,自然就不冤。”

  “如按陛下的意思,臣的好友请臣吃饭,饭后臣才知道,吃饭钱是好友抢来的,按大明律抢劫也要杀头,臣是不是也按照抢劫同罪处死?”

  “你那是朋友不是亲眷。”

  “洪武十三年,山东有子家中贫寒,乃割肉喂母,复盗抢他人财物供养之,后被捉拿到案,陛下不仅免其无罪,还旌表其孝,赐其宝钞衣物,其母也是亲眷,为何不以盗抢同罪论处?”

  陈云甫干的就是都察院照磨所的工作,看的案件卷宗多了去。

  “陛下开国之前亲口谕韩国公‘株连之法,太不应该!’,故而大明律中,除了谋逆罪,从没有株连家人的,为什么到现在,反而要诛其家眷了?”

  朱元璋有些狡辩味道的说道:“那是因为罪人家属不属我大明子民,大明律自然不保护他们。”

  “如按这种说法,罪人家属就不是大明子民,那日后是不是连打架斗殴、盗窃抢越的罪犯家属都该被诛三族!”

  “哪怕是罪人的家属首先也是我大明朝的百姓,是陛下的子民!”陈云甫指着自己身上穿着的官袍,挚挚诚诚道:“臣出生之日尚在襁褓之中,父母尚不能认,但骨子里就已经刻下了身为陛下子民的烙印!

  而今时今日蒙了皇恩,做了朝廷八品官,他日致仕之时,脱了这身官衣,臣还是大明的子民,这个烙印将跟着臣葬入坟墓!

  生为陛下子民,死亦为大明百姓,这便是臣的国、臣的家,永远不可能更变。

  臣是寻常百姓,陛下亦是。

  穿上袍戴,臣是官,陛下是君,脱下袍戴,臣只是民,陛下亦是。

  我们永远都是从百姓中来,回百姓中去。

  陛下今日要杀的人,根上先是大明子民,然后才是什么罪人的家眷,如果没了罪人,他们依旧是我大明子民,和臣一样,永远不可能更变!”

  生为陛下子民,死亦为大明百姓,大明是每一个大明百姓的国、家,永远不可能更变。

  这话说的振聋发聩,说的慷慨激昂,说的让朱元璋心神激荡,拢在皇袍之中的手都不自然握住了拳头。

  他想到的,是吴元年颁行谕中原檄前夜,自己曾和汤和、徐达、李善长等人说过的话。

  “华夷之别甚之云泥,未曾有闻夷狄窃据中国而长存者。”

  当时李善长就断言,一旦谕中原檄发表,那必将得到天下呼应。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中国人!

  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口号可以振奋九州四海所有中国人的民族之心!

  时势至矣。

  而今陈云甫亦如此向朱元璋进了谏言。

  翁俊博的家人、邵质的家人根上首先是中国人、是大明百姓啊。

  他们无缘无故被杀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和翁俊博、和邵质沾了亲戚?

  那和左脚出门被砍头的樵夫有什么区别。

  朱元璋深吸一口气,压下激动的心情。

  这次对话,陈云甫赢了。

  赢得堂堂正正,赢得大气凛然。

  如果他还在利用皇帝身份来玩弄规则,那反而显得心胸也太狭窄了。

  “宝祥,把这两张圣旨烧了吧。”

  朱元璋随手将那两道还没加盖玉玺的圣旨递给宝祥,而后放声大笑。

  “好一个陈云甫,好一个翩翩少年郎,你说的对,没了罪人,他们还是我大明的子民,这一点,自生至死都不会有所改变。

  朕准了,赦免他们了,以后天大地大,凡我大明子民,何处不可去得,由他们吧!”

  赦其性命、宽其自由。

  我大明子民,何处不可去得。

  朱元璋赐予的,不仅仅是一条性命,还有做人的尊严。

  陈云甫咚的一声以头抢地,带着哽咽的声音嚎啕。

  “谢,陛下隆恩!”

  可算是,都活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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