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61章 外卖出售,一票否决(求订阅,求支_我在诸天搜集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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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24亿美元估值的价格跟【顺风控股】商谈,双方谈判失败。

  【千度】转头就找上了【吃了么】!

  这时,【吃了么】得到了【阿里】的战略投资,资金充足,对【千度外卖】的白领市场份额也十分感兴趣,寄希望通过强强联合的方式,做大【吃了么】的市场份额。

  双方谈判过程比较顺利,最终达成了收购条件:总收购金额是11亿美金,其中8亿美金是现金,三亿美金是【千度】打包的流量入口费用。

  但【千度外卖】跟【吃了么】谈妥之后,却不意味着【千度外卖】就能被顺利收购。

  因为【千度外卖】的售卖还要经过【超群集团】这边的同意。

  当初【超群集团】投资了【千度外卖】近一亿美元,除了获得%的优先股之外,还拿到了很多的权利条款,比如说——重大事情一票否决权!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权力!

  公司为了发展,融资必不可少,但投资人花着真金白银也不是来做慈善的,一般都会委派自己人作为董事加入被投资公司的董事会,很多投资人还会要求董事会决议一票否决权的归属。

  这是因为有经验的投资人深知一票否决权是实现董事会控制权的重要一环,毕竟董事会才是公司实际运营的掌舵手。

  但一票否决权实在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能顺利调和内部矛盾,让群龙“有”首,从而加快决策效率;用不好,那就会变成资本之间永无止境的角力,很多初创期甚至成熟期的公司,因为投资人在董事会中掌握的一票否决权,最终导致失败了。

  曾经有一家国产数码龙头公司,后来变得没落了,有传言就是因为投资人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中滥用一票否决权,导致创始团队失去了董事会的控制权,很多想法无法落地实施,进而拖累公司的发展速度,最终被市场渐渐淘汰。

  而投资方董事为什么爱用一票否决?原因很简单:投资人委派的董事出于维护投资方利益的原因,会过多的干预公司具体运营,但投资方对公司发展方向的理解往往是和创始团队不一致的。

  投资方大多只想尽快回本,创始团队却有着对业务发展的规划,两者之间非常容易引发冲突,而这种冲突属于理念层面,基本上不可调和,这就意味着公司的运营会出现重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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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群集团】拥有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

  虽然这个权力【超群集团】一次都没有用过,甚至连【千度外卖】的管理层都快忘记了【超群集团】这个战略投资人的这个权力。

  但白纸黑字规定下来的权力就是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

  【千度外卖】想要出售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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