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7章 家丁_海上升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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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上吊时,各地官军的就欠饷严重,弘光即位后,更是乱了套,反正现在王之仁仗着手里有兵,都是直接把该上缴的税粮,直接扣留部份下来,然后再直接在防区里摊派加征,或向地主士绅、商户们募捐。

  没有一个合法正式的粮饷渠道。

  都是军队自己想法弄钱,而他们手里有刀,能想的办法可就十分简单粗暴了。

  至于怎么弄钱,弄到多少钱,这完全是烂账,甚至弄到很多钱,也大多都进了各级军官口袋,底下士兵依然拿不到多少。

  就是一个恶性循环,最后兵成匪。

  朱以海现在虽即位监国,可实际上也就是个草台班子,根本没有什么能力系统性的解决养兵军费。

  不过他还是希望一步步走上正轨。

  吃着咸鱼就红薯稀饭,他直接提出关于家丁这个问题来。

  “旗手营制,一营分立前后左右四哨,每哨分设前后左右四队,每队分前后左右四什。兵饷分三等,上等兵月银三两、二等兵月银二两,三等兵月银一两,另每月支米一石。”

  “各级军官俸银,则总兵官每年五百两,副将四百两,参将三百两,游击一年二百两,都司一百五十两,守备百两,千总五十两,把总三十两。”

  王之仁听了却不以为意。

  说起来容易,真要供军可就不简单了,就如他麾下总统领两万五千人马,就算平均二两一兵,一个月就要五万两饷银了,一年就是六十万两,还没算军官,以及军需耗费。

  朱以海却继续道,“我也知道这些年大明的军队烂到根了,冒名冒粮等各种问题严重,所以从现在起,也不管以前兵册上多少兵,以后都实兵实册。”

  一营兵给一营饷,想吃空饷不行。

  但这又是军官们发财的路子,所以也不能太过简单一刀切,因此朱以海先提出给军官们定新的年俸银,总兵一年五百两,不算高,但起码比过去的那点数量强多了。

  可只让他们拿这点银子,估计他们也不乐意。

  所以朱以海又提出,现在旗手营的新营制,是四四编制,一营四哨外,营将还有一个直属家丁队,编额六十人。

  这六十名营官家丁,既是营官直属队,也是预备队,同时,朱以海还提出,六十名家丁都按上等兵发饷,另外再额外发一份,这额外的一份饷,是直接发给营官的。

  这就相当于合法的吃空饷,只是以前是虚名冒饷,现在则是按名额分配。

  六十名营官家丁队不能少,他们的饷照给,但另外按这六十人的饷,再给一份营官,等于在其自己的正式年俸银外,又得一笔名粮钱。

  “这个家丁名粮,我初定是总督一百名,提督八十,总兵六十,副将三十、参将二十,游击十五,都司十,守备八、千总五、把总四。”

  以后军官们按各自级别,规定家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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