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风城,十分萧条。
风城本来也不是一个非常热闹的城市,夜生活远不如帝都奢华。
所以夜晚的风城,你基本上看不到多少饶踪影。
不过,今夜却有两个特例。
帆禹和幼年苏墨雨走在街上,两人像是两个没有目的的流浪汉一般,无家可归。
“墨雨。”
“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帆禹低头看向了一直拽着自己衣角的苏墨雨。
苏墨雨抿了抿嘴,心地出了一个地方。
“我,我想去,麦当劳...”
帆禹微微一惊。
“麦当劳?!”
“为什么会想去哪里呢?”
苏墨雨脸红地挠了挠头,开口道:“因为,那里的东西是我唯一攒了钱能去吃的大餐。”
“每次去那里我都感觉很开心。”
帆禹微微一笑,原来是这样啊。
“那我们就去麦当劳,好不好?”
苏墨雨乖巧地点零头。
“墨雨最喜欢吃麦当劳的什么啊?”
帆禹带着苏墨雨向最近的麦当劳走去,路上他向苏墨雨问道。
“我最喜欢,甜筒!薯条!”
“薯条可以吃饱,甜筒好吃。”
听到这话,帆禹眼中忍不住地泛起了一阵悲伤。
难怪苏墨雨会这么瘦。
从就只吃这么点东西,连吃薯条都能吃饱了,身体怎么会好呢?
“墨雨,那你在麦当劳,最想吃的是什么?”
这次帆禹换了个问题。
刚刚苏墨雨得,应该是她唯一能负担得起的东西。
而且可能还是一个月或者更久才能去吃一次的东西。
既然如此,苏墨雨去麦当劳,肯定有想吃,但是一直没有办法吃到的东西吧。
果然,只见苏墨雨的眼神微微一亮,开口道:“我想吃!那个牛肉汉堡!”
“带芝士的那个!”
“我一直想知道芝士的味道是什么样的。”
到这里,帆禹只感觉苏墨雨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笑着拍了拍她的头,帆禹开口道:“那我们就去吃那个,好不好啊。”
听到这话·,苏墨雨脸上的开心之情都快溢出来了。
激动地点零头,她的脚步开始逐渐轻盈了起来,嘴里开始哼起了帆禹没有听过的歌。
两人来到了麦当劳中,一进来,就看到了很多的人还在里面。
这个点了,还留在这里的人,肯定不是来吃东西的。
而是流浪汉。
夜晚,麦当劳是所有流浪汉的梦中情地。
这里不仅可以免费遮风挡雨,还有空调。
当然了,麦当劳的店员们也不会特意去驱赶这些流浪汉,反正晚上本来也没什么客人。
但是早上六点之前,他们必须离开,就这一个要求。
“喂。”
“你们是新人吗?”
一进到麦当劳中,一个穿着破旧牛仔衫的男人就走了上来。
他看了看苏墨雨的衣服,这么就只能穿这么破的衣服,怎么看都是歌流浪汉。
“我你,养不起就不要生啊。”
“怎么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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